你好,我想问一下拆迁补偿协议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一、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行政诉讼
1、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其他行政协议。
二、环境问题属于行政诉讼吗
1、环境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根据对具体环境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并裁决环境行政争议案件的司法执法活动;
2、环境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平等主体之间有关环境权利义务的争议,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
3、环境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揭露和证实环境犯罪,追究环境犯罪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拆迁补偿协议不是民事纠纷,而是行政纠纷。
1、首先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合同,不是民事合同。因为该类合同是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或者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具有行政法意义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虽然具有民事合同的特征,也具备行政行为的特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该类合同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中规定,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拆迁补偿协议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征收决定或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glipart.com/762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