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离婚如何分财产?,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离婚时,对于结婚前房产分割的情况包括如下:
1、如果房子系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资购买的,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房子归出资方所有;
2、如果房子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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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离婚时一般不划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除双方对该财产的离婚分割另有约定外,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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